11月1日起,贵阳市在全省率先执行新增修订的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,支持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,满足群众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。
执行新增修订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后,贵阳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计22项。其中,包括新增加的肠内营养输注护理、免陪照护服务等2项,修订后的特级护理、I级护理等20项。同时,停用急诊监护费、一般传染病护理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27项,支付类别继续按原政策执行。
据贵阳市医保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陈玮介绍,贵阳市根据原有项目的价格水平,对比周边地区价格水平、综合历史调价情况、本地区人力成本、护理服务质量等因素,执行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省级基准价,合理确定市、县、乡级价格。
据悉,今后一段时期,省内各市(州)将对照全省统一的基准价格,结合本地区医保基金等因素,有序调增分级护理价格,逐步实现省域内护理价格相对均衡。(记者 黄军)